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统计局 通知公告 梅州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梅州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1-19 08:32:15   浏览:-
字号: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统计局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梅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力做好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法治力量。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铸牢统计法治理念,

  指导全面依法治统

  全覆盖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个人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党总支部以及各党支部和党小组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对统计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办、国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同时,积极提请市委、市政府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8月17日梅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8月24日梅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办、国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统计局、广东省统计局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统计条例》。二是拓宽学习方式,采取“集中+自学”、“线上+线下”等方式,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同时用好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平台、国家统计网络培训平台等,采取领导督学、科长带学、个人自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考试系统平台的学法用法考试,做到学法考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三是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执法业务相关培训,并邀请省统计局领导来梅授课,进一步提高培训成效。通过不断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知执法流程,做到依法行政。2023年5月22日,组织召开全市统计系统执法业务培训会议,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处郭茂成二级巡视员来梅授课。

  二、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推进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对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事先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论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科学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通过书面资料、电子数据等载体进行固定和留存,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二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困难和问题,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三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制订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三、强化统计执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我局全面组织部署,8月30日召开了全市执法检查部署培训会,及时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部署了本年度全市统计执法检查。检查的对象为联网直报企业,围绕省局要求检查的重点领域、重点指标,以2022年12月基本单位名录库中的“四上”企业和50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单位(项目)共1782家单位为总数,各专业选取在日常统计工作中发现的波动较大、查询较多等的检查对象。2023年,全市总执法检查188家,比省统计局下达任务150家多38家,其中单独执法检查共155家,联合执法检查33家。从检查结果来看,188家检查对象,172家的上报数与检查数基本一致,16家企业存在误差,但不存在人为故意的情况,对16家企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其中1家企业进行约谈。二是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后,我局党组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并及时向市领导汇报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局会议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我局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印发实施方案,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压力传导到位,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梳理、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等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专项治理工作部署,采取集中执法检查和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是否存在数据寻租、权力干预等做法,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以及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情况和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下发了《关于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局领导带领4个专项行动组,深入8个县(市、区),全方位开展专项自查自纠行动,进一步加快专项治理行动进度。共组织清查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类文件10800份,其中发现6份其他单位的征求意见稿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表述,当时均已及时反馈,及时纠正。8个县(市、区)共清查文件37077份,未发现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等违反统计法精神的说法做法。各专业共核查入退库企业304家,对1852家企业、18个镇、18村的源头数据质量进行核查,其中自纠139家。还向市发改局、市住建局等相关市直单位发送了《关于报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情况的函》,向8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发送了《关于报送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情况的函》,进一步要求各县(市、区)自查2021年以来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经过自查反馈报告,暂未发现有相关问题。三是建立完善相关统计监督制度,进一步形成依法统计合力。分别制定了《梅州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工作制度》《梅州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规范了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加强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推进统计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的衔接工作,力求有效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与纪检机关建立联络员机制,定期向市纪委和派驻组报送《执法监督情况统计表》《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进展表》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台账》,内容包括执法形式、执法次数、处罚情况等,重大统计事项及时向纪检派驻机构通报,已经与纪检、派驻监督形成比较固定的监督贯通机制。

  四、深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一)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2023年9月26日,我局联合梅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和梅州市梅江区统计局举办了梅州市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重点宣传五经普的重大意义、普查内容,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等,推动社会各界更好了解并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全面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局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媒体发表纪念《统计法》颁布实施40周年署名文章。积极开展普法宣讲。12月4日,我局积极参加2023年梅州市法治文化节暨“12·4”国家宪法日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梅江区剑英体育馆开展统计法治现场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创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二)编印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23年以来我局编印了《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册-统计法律法规及案件选编、宣传折页“经济普查知多少”共5000份,定制宣传品1500份,翻印了《广东省统计条例》《广东省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等2000余份,发放给社会公众和企业。印刷了法治宣传折页4000多份,包括统计对象篇、领导干部篇和统计人员篇,分别发给全市“四上”企业调查对象和各县(市、区)统计局。编印了《“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项目入库纳统指南》宣传手册1500多份,从适用人群的角度进行针对性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等更好的了解把握各自职责和权利义务等,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三)持续做好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一是利用“雷锋日”、“消费者权益日”等契机加大宣传,3月15日、6月30日,分别到梅县区程江镇古塘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统计条例》《广东省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依法统计宣传手册》等资料,针对农村群众、社区群众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努力推动形成良好法治氛围。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抓好执法中宣传;推动各专业利用到企业常规检查时机,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八五”普法以来,我局各科室共计进企业200多家,宣传进村70多个,积极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把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服务、管理过程中,将普法宣传与专业工作融合开展,宣讲统计法重点条文、讲解典型统计违法案例,不断提高企业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推动广大群众进一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还充分利用下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和检查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的契机,对企业及相关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管理、职工群众依法理性维权,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逢会必讲法,加强基层统计培训。充分利用业务培训会、统计年(定)报会等各种会议召开的契机,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贯穿其中。截至目前,全市统计系统结合五经普相关会议开展法律法规宣讲6次。

  (五)紧盯“关键少数”,抓好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推动全市各县形成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2023年以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活动共10次。其中6月26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大河应邀到市委党校作统计法治专题授课。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法治队伍薄弱,执法机构不独立,统计执法检查力量不强。目前还有三个县统计局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仅1名,符合考证人条件人员较少。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都是在有执法任务的情况下组建起来的,需要更多法律法规执法专业系统的培训,执法水平与能力在新时代的统计工作中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深入,普法宣传方法较单一,针对性较强和效果较好的送法入企覆盖面不够广,效果不够明显。虽然经过宣传引导,公众对《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认识,但仍存在统计法治意识不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缺乏、对统计数据的精确性要求认识不足等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对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考试,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培训。同时根据省局统一部署要求,加强对“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抽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及时发现、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抓住“关键少数”,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以及《统计法》《广东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做到领导干部“全覆盖”。同时大力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对严重失信企业做好联合惩戒等相关措施,通过以案释法、系统内通报等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监督的震慑力,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着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