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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制度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3-25 11:05: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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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局政务系统诚信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及总体要求,将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完善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系统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循序渐进,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全面树立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将依法行政作为我局领导班子与全体干部施政履职的根本准则,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网上征询、民意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阳光行政,政务公开。坚持阳光行政,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公示,为社会各界提供多渠道信息查询服务。制定重要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勤政高效,为民服务。创新政务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进一步畅通办事渠道,为群众提供便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公平正义,守信践诺。将公平正义,守信践诺作为政务诚信的基础,贯彻于工作的各个方面,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守信践诺活动,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个人工作职责、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任务目标的落实情况和为民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务诚信的重要内容,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做到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切实提高我局诚信施政水平。

     (五)突出重点,失信惩戒。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和追责问责制度并严格落实,将干部职工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相对不起诉、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理念。定期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用典型诚信事例和身边的诚信案例教育我局干部职工。将信用建设、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公务员业务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公务员信用意识。

      (二)开展政务诚信主题宣传活动。围绕政务诚信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弘扬诚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尤其要广泛开展“诚信办事,文明服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我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守信践诺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建立退役军人荣誉表彰体系,加大典型宣传表彰力度。在全市有条件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立“退役军人荣誉室”,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退役军人保家卫国、守诚信的良好风尚。在全市范围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巡回宣传活动。

     (三)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我局如有干部职工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程度,对具体的失信情况说明原因,进行限期整改,依规取消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同时加强退役军人诚信管理,将其待遇保障与现实表现挂钩。在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时,与诚信挂勾;在悬挂光荣牌时,与诚信挂勾。

    (四)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等相关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与全国、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五)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将行政审批等信息通过本局政府网站栏目向社会公开。积极探索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使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统筹协调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年度计划,做好我局的政务诚信建设工作,与各区、县级市局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二)健全制度规范。加强对政务信用信息安全和公务员个人隐私的保护,健全公务员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归档、共享、披露、管理和应用等环节相关的制度规范。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对诚信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跟踪监测和统计分析,完善工作督导、考核评估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和直属单位,定期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