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文旅市〔2019〕129号)要求以及市府办对该办法的办理意见,我局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梅州市嘉应中路26号(邮编:514021)。来信请注明“《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zlyghtjk@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9日。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