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背景:梅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世界客都,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和传承创新客家文化的重要基地,又是客家文化向海外扩散的中转站和传播中心,完好保存着最具原生态、最浓客乡味的客家民间文化艺术。梅州客家文化是宋代以来南迁中原汉人融合畲、瑶等本土文化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种颇具特色的区域文化,以纯正的客家话、盛行的客家山歌以及独特的客家围屋、客家菜肴、汉剧汉乐、民俗歌舞等为主要标志。梅州是客家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密集的地域,也是品种最丰富、特色最鲜明、保存最完好的客家文化典型代表,保存良好的客家文化生态。
(二)拍摄内容: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情况宣传片(含汇报 PPT)旨在通过视频影像资料详尽、完整、真实地将梅州市建设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基本原则、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创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制度建设、人才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保障机制;梅州客家文化生态状况;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与保护措施;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及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拍摄,形成视频影像资料。
(三)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5月31日前,最终成果须经征集方确认并验收合格。
(四)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10万元,投标总价超出上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总体要求
拍摄制作《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验收宣传片(含汇报PPT)》,全面反映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过程,其中包括客家文化的传承保护、传习场馆基础设施建设、区域性整体性保护、人才培养和传承人保护力度、“活态”传承保护力度、文旅融合及乡村振兴等方面。以详实的画面、精练的文字来展现,撷取最能代表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物、事、人,表现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的传承。内容突出展现客家文化生态保护的方方面面,全片风格要求体现浓厚的客家文化底蕴,将客家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通过宣传片和汇报PPT的形式展现出来。
三、项目具体要求
(一)宣传片在画面表现上要求立意新颖,艺术性强,拍摄手法运用航拍、延时摄影等技术,提高宣传片(含汇报PPT)整体的可视性。背景音乐风格将传统音乐与客家元素相融合,段落之间,依据情节加之韵味十足的客家地方小调,展现浓郁的客家地域文化特色,画面流畅溢美,视觉感染力强烈。
(二)主题:宣传片要运用视频技术展现梅州丰富的客家文化生态保护资源,充分体现客家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成果。以梅州城市风光、客家历史文化、和谐社会建设等为元素,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展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客家生态文化保护实验区,给人以深刻印象。
(三)《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验收宣传片(含汇报PPT)》的解说词撰写、策划创意方案、摄制编辑、特效、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均由中标方负责。
(四)技术要求:
通过专业的创意和策划,利用高清摄影摄像、航拍、影视特效、音效、实景等手段进行拍摄制作,达到体现客家文化生态保护的目的,要求宣传片(含汇报PPT)的拍摄摄制效果好,高度清晰,可交互播放。后期采用非线制作,VCD、DVD均能播放,并可以高清版本在电视、随片广告、网络上发布传输。成片制式质量达到或超过高清1920X1080/50i,高清码率不低于100M,标清码率不低于50M;音频要求PCM(wav)格式,采样频率48kHz或44.1kHz,16bit以上量化。
(五)报价要求:
报价中必须包含前期调研、取材、交通、拍摄、后期制作、光盘烧录、包装制作等所产生的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及利润,并应包含项目验收费用。
1、影像存储要求:
提供适合不同平台播放要求和文件格式的U盘或光盘二套。
2、原始素材存储要求:
(1)使用数字存储设备拍摄的保留全部数字文件;
(2)片中使用的其他非拍摄素材保留数字文件。
(3)投标人须提交经双方认可的最终创意方案及完整的工作方案。
(七)投标人确保在没有触犯版权问题的前提下,方可在片中使用第三方影像素材、音乐素材和其他素材。
四、摄制团队及设备要求
(一)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团队及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述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并附上其相关资料。
(二)中标后经双方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主要人员,未经征集方同意不得调整,否则征集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摄制现场的设备必须包括:专业摄像机、专业影视灯光等,并包括航拍设备。
(四)摄制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包括:导演、摄像师、摄像助理、灯光师等人员。
(五)导演必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曾导演过同类型项目。
(六)解说员必须为普通话专业播音员。
(七)团队须具有视频后期制作能力,完成剪辑、合成、调色和音效等工作。
五、对中标人的要求
(一)中标人应拥有良好的拍摄团队,包括航拍经验和能力,对客家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客家传统古村落、客家文化旅游资源等具有一定的了解。
(三)在各大网络平台上,发布过关于客家文化类展演作品的企业优先。
(四)征集方有权对中标的宣传片(含汇报PPT)创意和制作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中标人应当按照征集方意见和建议对宣传片(含汇报PPT)创意和制作方案进行修改,宣传片(含汇报PPT)创意和制作方案以征集方最终审核确认为准。
(五)中标人须按照征集方要求修订完善创意脚本,直至得到征集方认可为止;创意脚本确定并签订协议后,应当于3天内启动拍摄工作;制作成品时,应根据征集方要求进行评审,修订完善广告片,直至征集方认可为止。
(六)中标人须尊重和服从征集方的领导和管理,很好的配合征集方的工作安排。
六、知识产权的要求
(一)本项目与宣传片(含汇报PPT)有关的包括著作权在内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征集方享有。未经征集方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宣传片(含汇报PPT)。
(二)保密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征集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征集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征集方提出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与征集方签订保密协议。
(三)中标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七、应征要求
(一)应征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在国内相关项目中独立完成过相关项目者优先考虑。
(二)应征材料提交要求
1.单位相关资质证书、业绩情况介绍等材料(加盖公章);
2.报价方案;
3.联系人相关信息。
(三)应征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2020年5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送至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流合作与推广科,电子版请发至邮箱,纸质材料以邮戳为准,恕不退回(联系人:赖辉霖;联系电话:0753-2243687;报名邮箱:lyjsck@126.com;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26号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1号楼4楼交流合作与推广科)
八、其他
将于2020年5月中旬前确定项目承建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