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在相关县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初评、推荐的基础上,梅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现场检查和评审合议,现拟评定梅州市昌鸿酒店(维也纳大埔店)为三星级旅游饭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梅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753-2260996。
梅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