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客家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客家文化特色,坚定文化自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梅州市嘉应中路26-3(邮编:514021)。来信请注明“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zswgjfyk@163.com。
三、联系电话:0753-2306863。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日
附件: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5月19日
关于《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pdf
附件: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