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梅州市民宿(乡村客栈)星级标准与评定办法(试行)》文件有关精神,市民宿发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现场检查评定工作,现将2021年拟评定星级民宿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梅州市民宿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1日
受理单位: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 址:梅州市嘉应中路24号
邮 编:514021
电 话:0753—2263391
传 真:0753—2246318
邮 箱:mzlyghtjk@163.com
梅州市民宿发展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