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决定取消释宝华(池宏庆)、释明平(刘秀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打莲池”(梅江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特此公告。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