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属地文旅部门申请,以及星评员检查情况,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十五条、二十八条规定,经梅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研究,现取消兴宁市华侨酒店三星级旅游饭店资格、港兴迎宾馆二星级旅游饭店资格,并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6日(7个自然日),凡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梅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753-2260996。
梅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