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专项资金“文旅产业发展奖”申报指南的通知》安排,经开展资金申报及相关审核等流程,现将2023年度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专项资金“文旅产业发展奖”拟安排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3月21日-27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度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专项资金“文旅产业发展奖”拟安排资金计划表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4年3月20日
(联系人:江雪婷,联系电话:0753-2303918,电子邮箱:33576@meizhou.gov.cn)
附件:
2023年度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专项资金
“文旅产业发展奖”拟安排资金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