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申请以及《<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十五条规定,经梅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取消和园商务宾馆(标牌编号:4430835)三星级旅游饭店资格。
特此公告。
梅州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