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嘉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经查,梅州市嘉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存入质量保证金,也未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7月15日依法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梅州)文综改字〔2025〕005号)。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你公司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26号)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仍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逾期拒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3-2241607,联系人:李碧松
附件:责令改正通知书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7月 25日
附件:责令改正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