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嘉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为查清你公司涉嫌未按要求补足质量保证金,也未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的有关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程序发出《调查询问通知书》((梅州)文综调通字〔2025〕007号)。
因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将《调查询问通知书》送达,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你公司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26号)领取《调查询问通知书》。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仍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53-2241607,联系人:李碧松
附件:调查询问通知书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7月25日
附件:调查询问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