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 渉企保证金 | 1、因撤减分社提取旅游服务保证金。2、因业务变更提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3、因终止经营提取旅游服务保证金。4、因多存提取旅游服务保证金。5、因依法降低缴存数额50%提取旅游服务保证金。6、依法100%暂退及缓交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旅行社条例》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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