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民宿(乡村客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梅市旅字〔2016〕15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民宿(乡村客栈)星级标准与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梅市民宿办〔2016〕1号)的有关规定,各县(市、区)民宿(乡村客栈)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对三星级民宿进行了等级评定并报市备案复检,市民宿(乡村客栈)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拟评定为4星级民宿(乡村客栈)进行了等级评定。2019年1月25日,经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党组会议研究、征求梅州市民宿(乡村客栈)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及网上公示,同意以下民宿(乡村客栈)等级评定结果。现将第二批梅州市民宿(乡村客栈)等级评定结果予以公告。
评定等级 |
行政区 |
名称 |
3星级 |
平远县 |
过岭驿站 |
怡情园生态家庭农场 |
丰顺县 |
万兴民宿 |
4星级 |
平远县 |
世外桃源民宿 |
梅州市民宿(乡村客栈)发展协调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