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梅州市艺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李恩平等29人通过艺术专业职称评审(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
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7月11日前报送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26号3楼,联系人:刘娜,联系电话:2260892。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或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人事科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中路26号3楼
联 系 人:徐金明
电 话:2260892
邮 编:514021
受理部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通讯地址:梅州市新中路82号市人社局3楼
联 系 人:李 晨
电 话:2128309
邮 编:514021
附件1:2022年度梅州市艺术专业中(初)级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2022年度梅州市艺术专业中(初)级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