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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旅游局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
来源:本站   时间:2010-08-17 16:37: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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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职权的依据

旅行社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等。

二、承办岗位

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主要由业务股实施。

三、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

见附件

四、办理期限

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旅行社设立申请书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向申请者正式发出批准文件或不予批准的文件。

五、工作质量标准

合法、合理、公开、公正

六、监督制约环节

(一)内部监督

大埔县旅游局办公室电话:5527582

(二)大埔县监察局电话:5522189

七、相对人权利

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八、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2243654

(二)书信投诉:地址:大埔县城文化路27号旅游局

九、执法责任追究

按照《梅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规定》([2004]27号)及《本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违法执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