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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公示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1-01-28 11:56:4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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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市文广新局开展了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市文广新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市各县(市、区)申报的18个项目进行了审议。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价值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16项。现将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
  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梅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社文科
  通讯地址:新中路市政府办公大楼八楼
  邮政编码:514021
  联系电话:0753-2266431
  电子邮箱:mzsswk@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梅州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 16 项)

分类(代码)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民间文学(Ⅰ)
共1项

Ⅰ-1-1

下市话

梅江区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传统音乐(Ⅱ)
共1项

Ⅱ-1-4

客家山歌
(兴宁客家山歌)

兴宁市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传统舞蹈(Ⅲ)
共3项

Ⅲ-11-1

锣花舞

五华县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Ⅲ-9-3

龙 舞
(平远县龙舞)

平远县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Ⅲ-12-1

马灯舞

兴宁市大坪镇文化站

曲艺(Ⅴ)
共1项

Ⅴ-2-3

竹板歌
(梅县竹板歌)

梅县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传统技艺(Ⅷ)
共7项

Ⅷ-6-2

手工榨油技艺(兴宁市罗岗镇高山茶油制作工艺)

兴宁市罗岗镇文化站

Ⅷ-7-1

客家娘酒
(兴宁市老酒酿造工艺)

兴宁市兴田街道文化站

Ⅷ-7-2

客家娘酒
(梅县客家娘酒)

梅县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Ⅷ-8-1

留隍云片糕

丰顺县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Ⅷ-9-1

黄金姜糖

丰顺县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Ⅷ-10-1

畲江菊花糕

梅县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Ⅷ-11-1

长乐烧酒制作工艺

广东长乐烧酒业有限公司

民俗(Ⅹ)
共3项

Ⅹ-1-1

兴宁市
罗家推算通书

兴宁市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Ⅹ-5-1

上 灯

兴宁市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Ⅹ-6-1

下坝迎灯

五华县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