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上级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梅州市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是开展客家山歌的研究、保护、传承、展演和推介工作。
(2)人员情况: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47人。财政拨款核拨实有人数84人,其中:财拨在职实有人数42人;财拨离退休实有人数42人。
二、收入支出情况:
(1)收入:2017年总收入预算数9428658.72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7698658.72元;项目支出拨款1730000元。
(2)支出:2017年总支出预算数支出9428658.72元。基本支出7698658.7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93454元;(基本工资:1324920元;津贴补贴1088304元;奖金142800元;绩效工资83743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55528元;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4049676.72元;(退休费:2754031.20元;遗属补助支出3912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89416元;医疗费191837.52元;物业服务补贴810480元)。项目支出中幼苗班经费支出500000.00元;事业专项经费支出1230000.00元。
“三公”经费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方面”支出厉行节约,2017年无出国支出预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5000.00元,与上年持平;接待费支出预算25000.00元。
梅州市客家山歌传承保护中心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