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郑炜梅)日前,省教育厅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统筹安排和指导,确保每位中小学生在每个学段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
《意见》将在11月1日实施,有效期3年。《意见》指出,各中小学要根据实际,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体系的有机融合。学校应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通常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研学旅行时间尽量避开旅游高峰期。各地根据地域特色和学段特点,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研学旅行去哪里?《意见》指出,要建设研学旅行资源体系。依托广东丰富独特的自然风貌、历史文化遗产、创新创意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南粤古驿道,以及科研机构和高科技企业、知名院校、综合实践基地等资源,结合域情、校情、生情,遴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主题鲜明、体验丰富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教育基地”。
研学期间安全性如何保证?《意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研学旅行活动管理平台,制定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各中小学校要确定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作为研学旅行活动负责人,负责本地本校研学旅行。要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研学旅行导师队伍,研学旅行导师要接受组织开展研学旅行的主题确定、组织管理、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培训纳入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同时,承接研学旅行活动的企业或机构的主管部门等,要加强研学旅行专业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确保研学旅行工作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