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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财务、保密、综治、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行风建设、意识形态、建议提案、扶贫、拥军、工青妇、计划生育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涉多部门(科室)的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拟订文化广电旅游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文化广电旅游经费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相关专项经费。负责机关和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和组织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安全工作。
(负责人:胡小龙 联系电话:0753-2242776)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统筹制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政策措施,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的统筹和行政服务窗口管理、网上办事管理。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及政策、法律、法规相关事务。统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类社会组织管理和全市节庆管理工作。
(负责人:罗斌 联系电话:0753-2249637)
市场管理和监督科:
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经营、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文化广电旅游行业市场监督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标准。对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文化旅游市场各行业协会、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协调、指导、监督。负责相关行业培训。负责游客和群众来信来访的综合协调工作,受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及民声热线咨询,协调处理旅游服务质量纠纷,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告。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收缴、管理工作,处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承担文化市场经营项目与活动、旅行社、导游业务的审批、审核、备案工作。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以及假日旅游市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行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等工作。
(负责人:谭振宁 联系电话:0753-2260996)
公共服务科:
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推动全市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建设。指导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景观标识、引导标识、服务标识与无障碍设施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和推动文化旅游惠民便民工程。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集散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立文化旅游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
(负责人:杨才珍 联系电话:0753-2266431)
产业发展科:
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全市文化旅游统计工作。指导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培育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指导、促进品牌建设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投资和贸易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
(负责人:黄慰慰 联系电话:0753-2303918)
资源开发科:
拟订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促进全市文化旅游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推进文化遗产资源合理利用。推动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开放开发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旅游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负责人:韩德辉 联系电话:0753-2263391)
文化遗产科(加挂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发展规划以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文物的研究、宣传、发掘、征集、维修等工作。统筹文物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市博物馆事业建设工作,承担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客家围龙屋“申遗”项目的日常工作。承担文物领域的相关审核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负责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日常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场所、传习所、工作站等的建设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负责人:陈新权 联系电话:0753-2306863)
艺术科:
拟订全市专业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文化广电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涉外(港澳台)文化艺术交流项目的审核工作。推动全市品牌艺术活动建设。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艺术创作、表演、生产、培训、评奖和研究工作。指导全市专业艺术场馆及旅游场所演艺工作。推动艺术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
(负责人:曾慈苑 联系电话:0753-2277866)
交流合作与推广科:
拟订策划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并组织实施。管理文化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梅州旅游整体形象打造、智慧旅游工作。制订本市旅游市场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推进区域旅游合作。负责策划设计精品旅游线路,建立媒体宣传推介网络,完善旅游咨询推介体系。负责策划、组织实施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旅游行业信息化工作。收集、分析、总结有关旅游市场信息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负责人:温晓峰 联系电话:0753-2243687)
广播电视科: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领域重大改革。负责对所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承担广播电视领域相关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管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负责人:陈忠汉 联系电话:0753-2261415)
人事科:
制订文化广电旅游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化广电旅游队伍建设,拟订文化广电旅游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因公出访报批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组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徐金明 联系电话:0753-2260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