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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梅州市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一)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2-01 17:09: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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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被处罚对象经营地址负责人处罚文号或编号行政处罚机关违法事实处罚结果
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皮下植入避孕药物活动案刘敏菲梅江区伯聪路菲比半永久皮肤管理中心—— 梅市卫健医罚
〔2020〕15号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7日,市卫健局卫生监督员根据投诉情况检查发现:梅江区菲比美容店员工刘敏菲开展激光脱毛项目(从该店的《顾客登记表》可查经营时间至少有5个月),经卫生监督员进一步询问,刘敏菲承认其在2019年10月期间开展了两例皮下植入避孕药物活动。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  梅州市梅江区菲比美容店梅江区伯聪路菲比半永久皮肤管理中心谢意婉梅市卫健医罚〔2020〕14号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7日,市卫健局卫生监督员根据投诉情况对该店核查时发现:该店悬挂有《营业执照》,经营者是谢意婉,名称是“梅州市梅江区菲比美容店”。现场发现有“会员储值卡登记本”(上面登记有顾客进行“脱毛”消费项目等信息),用途是“脱毛”的机器两台。经监督员询问该店经营者谢意婉、员工刘敏菲,两人均承认在该店开展了激光脱毛项目(从该店的《顾客登记表》可查经营时间至少有5个月),其中员工刘敏菲承认其2019年10月期间开展了两例皮下植入避孕药物活动。经查,该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谢意婉和刘敏菲两人均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1、责令停止执业活动;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3、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载明的激光脱毛机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