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五华县鑫康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智杰,男,29岁,身份证号码:44142419XXXXXXX055,现申请在五华县华城镇朱坑岗工业园传导公司内A、A1、A2栋设置五华鑫康医院,医疗机构的类别:二级精神病医院;所有制形式:私人;经营性质:非营利性;床位:150张;服务对象:社会;申请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药物依赖专业、精神康复专业、社区防治专业、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投资总额:2000万元;其它:无。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内(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7月5日上午9:00),如对五华县鑫康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申请设置五华鑫康医院有异议的,可实名书面或电话报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
地址:梅州市江南梅龙东路;电话:2249946、2290221。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