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民生问题,根据《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接访群众工作方案(市府〔2007〕40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局长接访制度,进一步落实好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信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把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各种矛盾隐患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尽最大能力做到卫计部门零集体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
二、接访领导
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三、接访地点
市卫生计生局一楼信访室。
四、接访时间
从2007年9月起,每月15日(如逢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
五、工作要求
(一)局信访室负责制定年度接访计划和接访群众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包括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等。各科(室)要相互配合,并当好局长接访时的陪访角色。
(二)实行首办负责制。对局长接访受理的信访事项,领导批示后各相关科(室)要认真处理,加强督办,一抓到底。对一些跨部门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局信访室要主动牵头,组织合办,妥善处理。对群众提出的信访要求,凡符合政策规定的,应迅速落实解决。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
(三)维护好局长接访日的工作秩序。信访室做好局长接访群众的组织协调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文明信访,确保局长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四)加强接访场所的建设。一楼信访室设为固定的接待室,配置必要的设备和设施,为群众提供一个舒适的接待环境。
(五)成立并制定处置信访突发性事件的领导小组和预案,加强与公安、维稳、调解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妥善处置异常上访行为和突发性群众事件。
(六)建立接访报告制度。局信访室在局长接访后3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抄送市政府信访局。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