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大埔县百侯镇
梅州市卫生镇称号的通知
大埔县爱卫会:
根据你县的申请,经梅州市卫生镇考核鉴定组考核,大埔县百侯镇在创建梅州市卫生镇工作中,各项指标达到了《梅州市卫生镇(县城)标准》(梅市爱卫〔2011〕8号)规定的要求,并在梅州市卫生信息网站公示,无不同意见。市爱卫会决定,授予大埔县百侯镇“梅州市卫生镇”称号,并颁发奖牌,以资鼓励。
希望大埔县百侯镇再接再厉,进一步落实各项长效管理措施,不断完善城镇基础卫生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各项卫生创建步伐,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