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关部署,11月1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启动梅州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治理城区内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影响城市形象、有损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
据了解,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时间为11月至2017年春节,对城区(不含梅县行政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广场(含城市综合体内广场)、公园、农贸市场、学校周边、城郊接合部等城市建成区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在此期间,执法人员将做好城区道路及沿街占道专项整治,加强对流动摊点、洗车场、废品店、沿街装饰门店、校园和农贸市场周边等地方占道摆放、占道经营等现象的整治,按照“以人为本,堵疏结合”的原则,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在合适的场所继续设置和增加流动摊贩临时摆卖点和临时市场;加强整治各路段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加强人行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规范城区建筑工地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尘、降尘措施,重点整治车辆沿途抛撒、乱倒建筑垃圾等现象。
在整治的同时,将着力提升城市“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推进公园、广场、道路绿化补植工作,修剪影响交通视线及行人安全的绿化带植物;对破损人行道、盲道、窨井盖进行及时修复,严厉查处随意开挖城市道路行为;继续解决城区有路无灯、8米以下道路安装路灯工程,提高背街小巷路灯覆盖率,并加强路灯设施管理维护,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
市城综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城区市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实行精细化管理,将全面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水平,努力实现城区环境“一个星期一微变、一个月一小变、一季度一中变、半年一大变”目标,并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市容环境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