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待命名大埔县百侯镇为梅州市卫生镇的公示
2012年11月29日-30日,市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大埔县百侯镇创建梅州市卫生镇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鉴定专家组认为,该镇通过创建梅州市卫生镇活动,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梅州市卫生镇(县城)标准》的要求。
为保证创建梅州市卫生镇(县城)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梅州市卫生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对大埔县百侯镇创建梅州市卫生镇工作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2年12月17日前,以信函形式向梅州市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龙东路梅州市卫生局医科大楼,邮编:514021
梅州市爱卫办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