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梅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复审结果的通报》,确认梅州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此次广东省共有9个城市上榜,我市以802.7分的成绩,排名全省第三。
据了解,我市于2011年荣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并于2015年通过首次暗访复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8年我市再次迎接国家暗访复审。暗访结果表明,我市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在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后,持续推进卫生城市巩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和整治,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