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创卫办函〔2008〕7号
关于做好创建灭蚊先进城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根据《梅州市创建灭蚊先进城区工作方案》(梅市“双创”字〔2007〕7号)和《任务分解表》工作要求,我市创建灭蚊先进城区工作已到冲刺阶段,为落实市政府6月5日创建灭蚊先进城区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清除蚊虫的孳生环境,确保创建灭蚊先进城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请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彻底检查和清除单位内外的积水,清疏沟渠,确保排水畅通,做到不积水,不孳生蚊虫;
二、定期(5-7天)更换单位院内喷水池、假山水池、公用厕所蓄水池等的池水,经常清洗消毒。定期(5-7天)更换万年青、富贵竹等水养植物花盆中的存水,或改用湿沙种植;
三、加快完成单位内下水道口防蚊闸的安装;
四、定期开展对单位内环境除四害工作;
五、按时完成《任务分解表》要求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