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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爱国卫生 关于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卫计局   时间:2013-04-12 09:18: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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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各有关单位:

今年4月份是第25个全国爱国卫生月。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31号)和47日召开的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城乡环境整治和除害防病工作为重点的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要求各级各单位要结合今年爱国卫生月活动 “美丽中国,健康生活——摒弃乱吐乱扔陋习”的主题,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除害防病,既是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和“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也是落实市委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宜居城乡建设、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力加快绿色的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的核心任务,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摒弃乱吐乱扔陋习,倡导文明卫生的健康生活方式,广泛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掀起全市爱国卫生活动新高潮。

二、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以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和春季除害防病为重点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要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力度,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增强群众的卫生文明意识,重点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一)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全市各地各单位在4月份要安排1周左右的时间开展“爱国卫生突击周活动”,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区背街小巷和本单位的环境卫生,清理“四害”孳生地,开展灭鼠灭蚊等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城区“六乱”和农贸市场、“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督管理,特别要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巩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成果。各县(市、区)要在前三年的工作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以农村为重点的整洁行动,要以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继续开展“三清”(清卫生死角、沟渠池塘、垃圾堆放)和“三边”(路边、山边、水边)整治行动。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发动镇村干部、在家党员、村民、中小学生等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当地主要路段、主要河段和房前屋后等区域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努力改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状况。要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服务体系,促使城乡整洁行动由阶段性任务向常态化管理转变,通过综合整治环境卫生、摒弃乱吐乱扔陋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管理机制。

三、除害防病,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春季随着气温回升,鼠、蚊等病媒密度明显增高,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以灭鼠、灭蚊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梅州城区的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镇)、各居(村)委会要求于412日前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本辖区范围内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统一于415425日实施灭鼠,灭鼠采用0.2%的敌鼠钠盐毒谷; 425510日实施灭蚊。病媒生物防制的重点场所一是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食堂、小饮食店、副食品店、食品加工厂、粮库、商场超市、医院、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城中村等重点单位及死水塘、沟渠下水道;二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的楼梯角落、地下室、天棚、杂物间、配电房和绿化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住户如有需要聘请专业消杀队以提供有偿服务开展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可与已在梅州市爱卫办重新备案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联系。(目前按照省卫生厅《关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133号)规定重新备案的有3具体可上梅州卫生信息网查询,网址:www.mzwsj.gov.cn爱国卫生栏目)。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按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梅州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实施办法》,城区公共场地由市爱卫办委托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消杀、单位和居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杀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梅江区和梅县要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印发《梅州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梅市办〔20135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情况于515日前书面及电子邮件报送市爱卫办。联系人:刘祖华,电话2390558,电子邮箱:mzsawb123@163.com

附件:梅州市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梅州市爱卫会

201348

附件:

梅州市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统计表

单位名称:(公章)

宣传发动

是否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采用何种方式:

除四害工作

清理卫生死角

处数;面积M2

卫生整治

清理垃圾余泥(吨)

开展方式

自行购药开展(

聘请专业队伍(

突击灭鼠

投药时间

用药重量

KG

药物名称:

堵塞鼠洞

灭蚊

处理孳生地

投药时间

用药重量

Kg /L

药物名称:

清理积水

灭蝇

处理孳生地

投药时间

用药重量

g/L

药物名称:

填表人:填报时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