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6个爱国卫生月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爱卫办,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各有关单位:
今年4月份是第26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今年的活动主题是“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同享健康”。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4〕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城乡环境整治和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工作为重点的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除四害知识,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能力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和除害防病,既是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和“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也是落实市委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抓环境”、加快宜居城乡建设、促进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级、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紧密结合2014年世界卫生日“病媒传播的疾病——小生物、大威胁”的主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以宣传防制蚊虫、鼠等重要病媒生物和预防疟疾、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易发媒介生物性传染病知识为重点,以电视台(广播)专题、报纸专刊、网络专版和社区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普及科学防制和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群众除害防病意识。
二、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要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一)全市各地各单位在“爱国卫生月”期间要安排1周左右的时间开展“爱国卫生突击周活动”,要注意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清理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区背街小巷和本单位的“四害”孳生地。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城区“六乱”和农贸市场、小餐饮、“五小”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经营单位完善防鼠、防蝇等卫生设施;要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下水道防蚊闸等卫生设施,提高垃圾、污水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老城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公共厕所等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卫生管理,落实保洁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措施。
(二)各县(市、区)要继续组织开展以农村为重点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认真开展“三清”(清卫生死角、沟渠池塘、垃圾堆放)和“三边”(路边、山边、水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通过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摒弃陋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
三、开展统一防制行动,降低病媒生物危害
夏季随着气温回升,鼠、蚊、蝇等病媒密度明显增高,各地要根据本地特点和病媒生物危害情况,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和专业防制队伍,集中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按标准进行室内外环境投药,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重点加强宾馆饭店、超市食品柜台、老旧小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使用有效、安全、低毒的消杀药品,力争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按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和《梅州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实施办法》,城区公共环境由市爱卫办委托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消杀、单位和居民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杀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梅江区和梅县区、市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市府办印发《梅州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梅市办〔2013〕5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情况于5月14日前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邮件报送市爱卫办。联系人:刘祖华,电话2390558,电子邮箱:mzsawb123@163.com。
附件:梅州市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梅州市爱卫办
2014年4月 9 日
附件
梅州市第2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统计表
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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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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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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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何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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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四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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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卫生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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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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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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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垃圾余泥(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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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防制
开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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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购药开展()
聘请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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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类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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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安装防鼠设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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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灭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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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药时间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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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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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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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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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塞鼠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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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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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类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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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修复安装防蚊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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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孳生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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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药时间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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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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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g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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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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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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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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蝇类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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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安装防蝇设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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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孳生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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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药时间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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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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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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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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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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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孳生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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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蟑螂卵夹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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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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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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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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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填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