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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创卫简报第8期(总32期)
来源:梅州市卫计局   时间:2009-06-18 15:19: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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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爱卫办领导来梅调研指导创卫工作

61011日,省爱卫办主任许立凡、调研员邓平到我市调研指导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许立凡在副市长郑少伟和市创卫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下,先后到梅城嘉恒路、三板桥路、法政路、东山市场、城西大道、华建市场、彬芳大道、三角镇坜明村等街道、社区、市场,对市容卫生、饮食摊档、集贸市场及城中村卫生状况、病媒生物防制和“六乱”整治情况等进行现场调研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我市创卫情况汇报。

郑少伟从三个方面汇报了我市创卫工作情况:

一、完成情况,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自 2007226召开第一次动员大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城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梅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创卫”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0大项指标90小项任务,目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73小项、未完成17小项,完成率达80.1%,其中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必备的10个基本条件已有9个达到标准,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7.5平方米 ;全年API指数(空气污染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近两年内未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二、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创卫”意识不够强。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创卫”认识有差距,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现象;二是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必备的10个基本条件还有1个未达到标准,即:粪便无害化处理场未建成,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未达到80%以上;三是大部分集贸市场不符合要求。政府兴办的4个市场,集体和个体兴办的14个市场,以及占道经营的7个临时市场不符合要求,特别是卫生设施、卫生管理不到位,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现象严重;四是无固定经营场所饮食摊档、无证照食品加工小作坊以及小饮食店卫生问题,整治难度大且易反复。经统计,经营早点、夜宵等为主的无固定场所饮食摊档237户,加工豆腐、肉丸等为主的无证照食品加工小作坊81户,存在无专用厨房、无消毒保洁设施、店前设灶、以煤炭为燃料等卫生问题的小饮食店600户左右,这些经营户大部分是进城农民工、下岗工人、外来工以及本土居民,均以此养家糊口,属小本经营,强行取缔不大现实,而整治难度又非常大,且易反复;五是城区(含集贸市场周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六乱”现象较突出,整治难度大且易反复。

三、今后工作意见,一是加大领导力度;二是加大整治力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加大督查力度。

省爱卫办领导认为,我市的创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有些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五小”、 “六乱”、 集贸市场、小饮食店、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方面,其次宣传氛围还不够。希望我市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宣传,营造全民创卫的良好氛围,落实责任,完善基础建设,抓好整改,尤其要加强市容市貌管理,以及“六乱”、“五小”行业、集贸市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整治,对于已达标项目要继续跟踪,特别是“四害”的巩固工作,防止反复,各部门单位要学习理解透《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同时要通过城区创卫向梅县及周边县城、乡镇辐射。

郑少伟强调,今年下半年是我市创卫的关键阶段。各相关部门要摸清底数,明确任务,分类整治,督查强化,全力推进创卫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