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梅县区爱卫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相关传染病发生与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进一步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根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市爱卫会决定,在梅州城区统一开展春季以灭鼠、灭蟑螂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此次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时间为2月19日至3月5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月19—24日。主要进行宣传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发动工作,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各街道(镇)、各居(村)委会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2月25日—2月28日。
1.灭蟑螂:2月25~28日;
2.灭鼠:2月23~28日。
二、重点场所
(一)宾馆酒楼饭店、集体食堂、小饮食店、副食品店、食品加工厂、粮库、商场超市、医院、火车站、汽车站、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城中村等重点单位及公共环境、沟渠下水道。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的楼梯角落、地下室、天棚、杂物间、配电房和绿化带。
三、职责分工
(一)此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梅江区辖范围的公共环境由市爱卫办通过政府服务项目招标采购组织实施;梅县区辖范围的城区公共环境由梅县区爱卫办组织实施;居民住宅区有物业管理的由住建部门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落实;居民住宅区没有物业管理的由所属单位或街道居委会组织实施;物业租赁和待建工地等其他场所由其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组织实施。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场所(单位)、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机构等可自行购买药物消杀(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或聘请专业消杀队有偿开展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目前在市爱卫办备案的消杀机构有3家,可在梅州卫生信息网查询,网址:www.mzwsj.gov.cn)。
(三)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要指定人员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完善病媒生物防范设施并组织消杀。市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交通、住建、城管、水务等部门要按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梅州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其余各行业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由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各街道、居(村)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为巩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及预防疾病流行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的一件大事来抓,强化责任分工,做到人员、经费、措施落实到位,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顺利开展,巩固灭害达标成果。
(二)深入宣传,提高意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除害防病知识,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与预防疾病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市民健康知识、卫生意识和自觉参与除害防病的积极性,共同营造市民自觉参与的良好氛围,以推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落实。
(三)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按照《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单位和居民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费用由各自负担、物业租赁和待建工地等其他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费用由其管理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担的原则进行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既要认真做好各自辖区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同时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督促监管的行业单位落实防害基础设施,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确保此次病媒生物防制范围全面覆盖,形成强大的合力,取得明显的效果。
(四)整治环境,控制孳生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镇、居(村)干部、市民、中小学生等社会群体积极投身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彻底清除环境卫生死角;认真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清垃圾杂物、清积水、清鼠迹鼠粪、清蟑迹、填补鼠洞和疏通沟渠、雨水井下水道口安装防蚊闸等活动,清除病媒生物栖息场所和孳生地,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五)科学用药,确保安全。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爱卫会的统一要求投药或消杀,确保灭鼠做到“三饱和、四不漏”(“三饱和”即空间饱和:范围全覆盖;药量饱和:投药后第二天开始,每隔两天检查一次,连续三至四次,发现有鼠盗食,及时补投,吃多少补多少,吃光则加倍补投,直到药量不再减少为止;时间饱和:灭鼠连续投药约一周;“四不漏”即城不漏街、街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间)。统一时间、统一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尽量避免药品与人畜直接接触,防止人畜中毒事件的发生,居民住房和个体经营门店可使用鼠笼、鼠夹等方法灭鼠;城区公共环境和室外环境可选用2%氯胺灵热烟雾等方法灭蟑螂,室内可使用灭蟑药笔、粘蟑纸、投放毒饵等方法消灭蟑螂,以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梅州城区公共环境毒鼠药采用0.015%的溴鼠灵毒谷,如有人畜误食,可用特效解毒药维生素K1进行解毒。
(二)请各单位3月8日前将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情况表(详见附件)报送市爱卫会办公室,联系人:刘祖华
联系地址:梅龙东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大楼二楼,电话(传真)2390558。
附件:梅州城区春夏季单位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情况统计表
梅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4年2月17日
附件
梅州城区春季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统计表
单位名称:(公章)
宣传发动 |
是否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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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何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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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四害工作 |
清理卫生死角 |
处数;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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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整治 |
清理垃圾余泥(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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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方式 |
自行购药开展() 聘请专业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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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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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灭鼠次 |
投药时间天 |
用药重量 |
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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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堵塞鼠洞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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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蟑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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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孳生地处 |
投药时间天 |
用药重量 |
Kg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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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名称: |
摘除卵夹 |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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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填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