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第5期)
梅州市复审办公室编 2018年4月28日
我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明查
18日至20日,由省爱卫会办公室副调研员张弘任组长的省明查组来梅,对我市开展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明查。省明查组认为我市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基本要求,建议省爱卫会向全国爱卫会推荐重新确认梅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远青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副市长张晨汇报相关工作,市领导张映平、曾祥海参加会议。
在梅期间,省明查组分成8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走访梅江区、梅县区的街道、社区、城乡接合部、机关单位、农贸市场、医院、餐饮酒店、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地,全面检查了我市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和病媒生物防制八大项内容,随访了当地群众和过往旅客,查阅了巩卫工作资料,并进行了综合评议。在随后召开的通报会上,省明查组听取工作汇报、宣读综合评价意见并通报明查情况。
张弘强调,梅州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标准,针对专家提出的指导性意见,举一反三,加大整改力度,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成果经得起国家检验。要加快卫生镇村创建步伐,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向广大农村地区辐射,惠及更多的城乡群众。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健康城市建设步伐,力争成为粤东西北地区健康城市建设的示范。
李远青表示,此次复审为我市城市建设管理提供了非常有益的经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全面消化吸收省明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巩卫工作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我市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意识,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顺利通过国家暗访。(市复审办)
梅州市开展第30个爱国卫生月
统一行动日活动
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群众文明健康素质。我市于4月12日至13日开展“关注小环境、共享大健康”为主题的第30个爱国卫生月统一行动日活动。据统计,共有6万人次参加了这次统一行动日活动,通过组织清理广告、捡拾垃圾、清洁家园等一系列活动,在全市掀起了爱国卫生月活动热潮,进一步营造了人人参与支持爱国卫生运动和“巩卫”迎复审活动的良好氛围。
一是亲力亲为。两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直67个单位一把手,亲自抓,亲力亲为,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联系社区(村)的统一活动。并将爱国卫生月与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四级联创、四城同创”结合起来,加强对基层检查指导,动员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重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整治与绿化美化等一系列活动,促进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是大造声势。新闻媒体主动密切配合对城区爱国卫生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充分整合宣传资源,切实发挥梅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主流媒体和官方公众号、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幕等各类宣传阵地,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宣传和劝导活动,动员市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和“巩卫”活动,对不文明、不卫生行为进行劝导,对城市卫生问题进行新闻舆论监督,营造全民动手治脏、治乱、治污,搞好环境卫生的社会氛围。据统计,两天来梅州电视台播出巩卫新闻16条,滚动播出电视公益宣传标语8条近300次,梅州电台播出有关巩卫新闻52篇,上送中央台、国际台、广东台播出3条。制作公益宣传片花6条;梅州电台105.8交通广播播出广播剧《讲卫生》,制作公益宣传片花4条。
三是人人动手。各级、各单位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控原则,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发动群众,人人动工手,从身边做起,大力开展清除城市小广告,消灭“四害”行动,大力预防各种虫媒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美化净化人居环境。通过开展统一行动日活动,共清除大型孳生地120多处,清除卫生死角3895处,出动专业防制人员450人次,使用消杀器械500台次,使用灭蚊药物1150千克,投放灭鼠药物2200千克,清除小广告3000多处,减少了病媒生物的危害,提升了城市的环境卫生水平。(市复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