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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卫生局工作会议纪要(4)-甲型H1N1流感防控会议
来源:梅州市卫计局   时间:2009-05-04 10:11: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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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工作会议纪要

(4)

梅州市卫生办公室〇〇九年五月三


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会议纪要

鉴于目前中国香港发现首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为切实做好我市甲型H1N1流感应对准备和处置工作,落实各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53日上午市卫生局召开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会议。市卫生局张奕明局长,吴德永、张荣在、陈潮宁副局长,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及市人民医院、市疾控中心有关领导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张奕明局长主持。

会上,张奕明局长就当前波及世界各国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形势进行了分析,并通报了国家和省的最新防控工作情况。会议就如何采取适当措施,进一步做好我市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讨论。经讨论,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体,开展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消除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物资储备。各县(市、区)要按照《梅州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和完善辖区内基本应急物资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治和流调工作。市医院和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市级应急物资的储备。同时,市疾控中心要尽快完成甲型H1N1流感病毒快速检测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早日开展标本检测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医院、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开展对辖区内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的清查,并于510日前将物资储备清单上报市卫生局防疫科。

三、隔离场所的设置。按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要求,各县(市、区)必须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市级指定市人民医院江北院区为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场所。

四、做好医院预检分诊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门诊的预检分诊工作,做到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县(市、区)要通知到各个体诊所,要求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诊治,不能随意作出甲型H1N1流感的诊断。

五、严格首例病例诊断与疫情公布。根据卫生部有关甲型H1N1流感年度首例病例诊断与疫情公布程序的要求:各省甲型H1N1流感年度首例病例诊断必须由卫生部组织国家级临床专家组进行诊断,后续病例由省级专家组进行诊断;甲型H1N1流感疫情由卫生部向社会公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经卫生部授权后,方可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疫情。各县(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卫生部的要求,严格诊断和疫情公布程序,发现首例可疑病例,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作出诊断和公布疫情,要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本要求请贯彻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六、应急演练。为确保一旦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能快速、及时、有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进一步提高卫生工作人员应对疫情的能力,根据省卫生厅要求,我市准备组织开展一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演练。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组织开展相应演练

主题词:卫生甲型H1N1流感会议纪要

分送: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抄送:省卫生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府应急办,

郑少伟副市长

校对:应急办罗文峰(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