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埔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对全县范围内无证行医等案件的查处,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在执法活动中一经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对其药品和器械予以没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为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再次流通到市场,县卫生健康局于4月15日联合县财政局、县卫监所等单位在县城垃圾场将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没收的医疗器械进行集中销毁,本次行动共销毁医疗器械21件和药品一批,货值3万元。
接下来,大埔县卫生健康局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非法行医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大埔县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