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消毒产品的卫生质量,使用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全省消毒产品添加激素等违禁物料和宣传疗效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粤卫监函﹝2021﹞5号)的文件要求,今年上半年,梅州市卫生监督所加强了辖区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产品是否存在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违禁物料以及产品命名、说明书、标签、包装是否存在宣传疗效等情况。
此次检查共检查3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共备案3种消毒产品),其中1家是生产抑菌洗手液(含碘类)、1家是免洗手消毒液(聚六亚甲基双胍类)、1家是洗手消毒液(次氯酸类)。通过现场查验资料(原材料购进记录、生产过程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及座谈交流等形式,未发现有命名、说明书、标签、包装等存在宣传疗效的行为,未发现有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激素等违禁物料的情况,未发现有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今后,该所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依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的行为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