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卫生监督 梅州市卫监所采取多项措施严把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关
梅州市卫监所采取多项措施严把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关
来源:梅州市卫生监督所   时间:2018-09-28 15:19:09   浏览:-
字号:


夏日炎炎,游泳场所已成为许多市民避暑纳凉的首选,因而其卫生状况倍受社会关注。为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卫生规范其经营行为,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维护广大游泳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梅州市卫生监督所从5月中旬起未雨绸缪,提前布署,采取多项措施严把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关:

一是抓好培训,提高企业自身卫生管理水平。在夏季游泳场所开业前,市卫监所于61日对梅州城区14家游泳场所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学习了游泳场所卫生风险来源、卫生管理要点和保洁消毒操作方法等,并就游泳场所常见卫生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有效提高了企业安全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

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卫生经营行为。在游泳场所营业期间,我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各间游泳场所逐一检查,重点检查各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与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有效、循环净化及消毒设施是否完善、日常卫生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卫生问题的单位,我所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并适时跟踪落实情况。

三是做好水质监测,及时查找安全隐患。在监督检查的同时,我所会同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各家游泳场所泳池水的PH值、尿素、浑浊度、游离性余氯、大肠杆菌和细菌总数等6项指标进行采样检测,每家场所抽取泳池深水区、浅水区或儿童区的水样各1份,经市疾控中心化验室检测,在抽查的13家游泳场所中有2家游泳场所池水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游离性余氯值超标。针对检测结果,我所要求该场所立即补充新水、精确投加消毒剂,确保池水余氯达到标准。

四是强化宣传报道,营造氛围。伴随专项检查工作,我所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和宣传栏广泛宣传游泳卫生知识、报道监督动态和公布水质抽检结果,同时邀请梅州电视820栏目记者、南方日报记者进行全程拍摄宣传报道,使群众及时了解梅州城区游泳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管理状况和水质抽检结果,提升广大市民游泳卫生安全意识和水平。

今后,我所将继续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确保广大游泳者身体健康; 并呼吁广大市民选择游泳场所时,应留意游泳场所卫生状况, 同时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若发现游泳场所存在水质混浊等严重卫生问题或因在游泳场馆游泳而感染传染病,可向卫计监督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