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1-20 14:44:16   浏览:-
字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直卫健单位,市医研所:

  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表格的函》(粤中医办函〔2019〕139号,附件1)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中医办函〔2019〕141号,附件2)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前,我市备案的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人员学习时间均未满5年,不具备此项报考条件,因此以下对象主要为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考试人员。

  一、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按《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指导老师、推荐医师、推荐患者条件及要求按照粤中医办函〔2019〕14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执行。

  二、报名程序及申请材料

  (一)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3月27日。

  (二)报名地点:报考人员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局。

  (三)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自行安排。

  (四)报名材料:详见粤中医办函〔2019〕139号文件(所有材料纸质一式8份,其中附件14“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版须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具体材料要求按照粤中医办函〔2019〕14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执行。

  三、工作职责

  (一)初审。由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具体审核内容参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审核要点(1月8日省培训会议下发资料)。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县(市、区)自行安排报名时间和地点统一收集申报材料,3月27日前完成报名收集工作,5月底前完成初审工作,6月1日前将审核合格人员材料报市级进行复审。

  2.现场报名时,要求推荐医师本人与报考人员共同到现场签字确认推荐,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则须提供推荐医师录制的推荐视频(视频中应明确被推荐者的姓名、申报专业内容、从事中医医术活动地点等相关信息,并确认被推荐者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

  3.各县级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中医药方面专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专业审核,以保证材料真实有效。

  4.建立全市黑名单制度和通报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造假考生,及帮助其提供不真实资料的医师、行政人员作出相应处罚。

  5.对数量较多的县级地区,市复审时先抽取30%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如发现初审审核不认真、问题较多的,将全部退回相关县级卫生健康局重审,因耽误时间无法参加本年度考核的,由各县级地区负责;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复审。由市医研所负责组织中医药方面专家进行复审,从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内容与县(区)级初审内容相同。

  1.复审不合格的,书面说明原因,退回县级卫生健康局,对审核不通过原因如有不同看法,市、县可共同协商并完善。

  2.市医研所负责将复审情况公函、合格人员名单以及报名材料、《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人员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底前报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名及审核所要求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续另行通知具体报送时间、地址及邮箱)。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报考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再报名参考。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查实考核成绩即无效,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初审部门。

  1.申请人提交材料后,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导致无法补正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工作人员,追究其责任。

  2.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审核工作,并建立相应审核制度标准,其中对推荐医师以及涉及外地的推荐患者、病例进行重点审核,仔细审核各类原件材料,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三)复审部门。须仔细审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料是否符合报考规定,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审及上报工作。

  (四)公示及报送。省、市、县三级均审核通过人员,由县级主管部门按《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公示,三级审核未通过人员由县级卫健局书面告知申报人审核不通过的原因。公示无意见的申报人员,经市加具意见后再次报送至省级部门,再由省级部门核对后公示并组织考核。

  五、材料报送方式

  县级卫生健康中医药主管部门请细化和提供初审报送方式给当地考生。完成初审后,按规定时间将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统一报送至市医研所,地址:梅州市江南梅江一路32号,联系人:郑绵丰(2254968),黄泓(2300986),电子材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mzyys2016@163.com。

  附件:1.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表格的函

            2.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