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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9-04 15:29: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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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
事项
具体任务 牵头及责任科室(单位) 实施步骤 完成时间节点 备注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各科室 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起草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 常态  
2.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法更加阳光透明。 各科室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及时公开。1.规范性文件由责任科室送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
2.由责任科室报局长办公会(局党组)审定;
3.由责任科室报市政府(市法制局)审查;
4.由责任科室报局宣教科统一公布。
常态  
3.结合政府机构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法规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1.责任科室(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
2.由责任科室报政策法规科汇总;
3.由政策法规科统一报局长办公会(局党组)审定;
4.由政策法规科报市编办(政府法制部门)审定;
5.由政策法规科公布。
常态 权责清单经市编办(或政府法制部门)审定后,由政策法规科按规定及时报送宣教科发布(已完成)
4.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一是积极做好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二是对办理结果及时进行答复并在梅州市议案建议提案信息管理系统公开答复。 2018年6月底前  
5.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法规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公开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有关情况。定期公开重点案件信息,按要求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 及时公开  
6.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及时跟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按要求公开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 及时公开  
7.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市献血办落实 及时公开献血工作等公益事业政府信息 及时公开  
8.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计财科落实 预决算经人大批准后,财政部门下达通知后及时公开 按财政部门时间要求 公开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情况及报表
9.分批制定政府数据年度开放计划,依托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开放广东”优先开放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数据集、数据接口和数据应用。 信统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各科室配合牵头科室做好政府数据年度开放工作。 按照牵头科室制定完成时间节点实施。 开放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数据集、数据接口和数据应用。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0.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办公室牵头,宣教科配合 已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已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已完成 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1.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各科室落实,宣教科配合。 加大重要政策、法规规章解读宣传力度,相关解读材料在政务网站和相关媒体同时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对设计群众利益的相关政策文件,承办科室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进行深度解读宣讲。 常态  
12.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办公室牵头,法规科、宣教科配合 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落实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进行深度解读宣讲,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常态  
13.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法规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加大重要政策、法规规章解读宣传力度,相关解读材料在政务网站和相关媒体同时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对设计群众利益的相关政策文件,承办科室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进行深度的、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宣讲。 常态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4.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宣教科牵头,信访室配合。 一是制定舆情监测与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方案;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做好舆情影响的评估分析与舆情应对措施落实等工作。 常态  
15.做好就医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的引导社会。 宣教科牵头、医政科、中医科、妇幼科配合 关注涉及就医等民生热点问题,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各个宣传平台作用,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防止误解误读。 常态  
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宣教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严格执行新闻发布制度,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新闻发布程序,及时提出新闻处置方案或建议,把握新闻发布主导权,主动平息舆情影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已完成 已制定并印发《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宣传工作三项制度》。
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人事科、宣教科分别负责,信访室配合。
制定舆情不良影响责任追究制度。 2018年底前 宣教科已制定《关于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指定舆情监测员制度》,明确了开展舆情应对的管理机构及职责、舆情采集处理时限要求和监督及考核制度,请人事科制定相关问责制度。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五公开 18.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増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行政审批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配合牵头科室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按照牵头科室制定完成时间节点实施。  
19.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大力推广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统一身份认证,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行政审批科落实 一是梳理完善行政许可和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在事项标准化的基础上,不断精简材料、压缩办理时间;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将事项纳入统一申办平台办理,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按照网上办事服务要求,推广统一身份认证,方便群众。 2018年底前  
20.加快各级各部门网上办事服务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等网上服务标准同源管理、统一对外,加快中国政府网、省市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国漫游”。 行政审批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配合牵头科室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国漫游”工作。 按照牵头科室制定完成时间节点实施。  
21.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信访室落实,各科室配合 全力配合牵头科室做好信访相关工作。 及时公开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22.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行政审批科落实 一是完善政务大厅建设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强化工作机制;二是统筹服务资源将事项纳入统一申办平台办理,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2018年底前  
23.深化推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服务模式,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多事项联合办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材料信息共享、统一窗口出件”。 行政审批科落实 一是积极推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集成服务模式;二是实现“一窗多能,材料信息共享”方便群众 2018年底前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4.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指标,就事项编码、类型、办理时限、法律依据、模糊字眼等进行检查督办,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窗口和群众第三方评估作用。 行政审批科落实 一是不定期对服务事项信息进行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统一申办平台的服务事项;二是强化考核作用,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利民便民。 2018年底前  
25.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 法规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按照要求进行清理。 2018年底前  
26.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曰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行政审批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一是严格按标准规范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服务对象、服务类别等基本要素;二是在事项标准化的基础上,不断精简材料、压缩办理时间。 2018年底前  
27.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行政审批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全力配合牵头科室做好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等工作。 按照牵头科室制定完成时间节点实施。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8.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 宣教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全力配合牵头科室做好网站建设。 已完成 已完成
29.加快推进市直部门政府网站逐步分批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 宣教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将我局网站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 已完成 已将我局网站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
30.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市、县(市、区)政府要在年内完成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宣教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全力配合牵头科室做好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 按照牵头科室制定完成时间节点实施。  
31.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信息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全力配合牵头科室做好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工作。 按照牵头科室制定完成时间节点实施。  
32.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信息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全力配合牵头科室做好网站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工作。 按照牵头科室制定完成时间节点实施。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33.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宣教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已实施。 常态  
34.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宣教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已实施。 常态  
35.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推进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集约化运维和日常统一监管。 宣教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已实施。 常态  
(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36.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行政审批科落实 已实施。 已完成 我局12333咨询热线已整合进12345政府热线。
  37.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 行政审批科落实 已实施。 已完成 我局12333咨询热线已整合进12345政府热线。
(十一)规范有序开展政府
公报工作
38.办好市政府纸质公报,统一刊登市直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并运用信息网络推动公报数字化。 各科室 1.由责任科室(单位)负责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后,报市政府信息科刊登公报;2.由责任科室在局网站公布。 常态  
(十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9.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级各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 宣教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全力配合牵头科室做好此项工作。 按照牵头科室制定完成时间节点实施。  
40.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宣教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全力配合牵头科室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及时公开  
(十三)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 41.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本系统基层单位开展试点提供有力支持;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全力配合牵头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按照牵头科室制定完成时间节点实施。  
(十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42.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各科室审查,宣教科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前由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 常态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
43.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各科室 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 常态 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十五)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44.按照上级部署组织推进各单位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编制完成后对外发布,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宣教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已实施。 常态  
(十六)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45.按照上级部署,组织推进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法规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按照要求推进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牵头科室制定完成时间节点实施。  
(十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 46.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各科室 一是立足政策法规加强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围绕重点工作加强宣传公开,实现事前吹风、事中跟进、事后反馈;三是依托窗口热线加强宣传解释,满足群众就地就近、简易快捷“打听事”的需求;四是不断完善宣传平台,形成一个立体化、多元化的全方位宣传格局;五是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 2018年底前  
47.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抓好业务培训。 各科室 一是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二是对全局工作人员通过灵活方式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人员业务素质。 2018年底前  
48.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 办公室牵头,法规科、宣教科配合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列入督办项目;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协调研究解决;二是考核推动工作落实。以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为契机,查缺补漏,完善台账资料,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2018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