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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
来源:梅州市卫计局   时间:2014-05-22 16:43: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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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近日召开的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5月初至6月底,我市将按照省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该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5月初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地面向流动人口,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为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510日至620日为清理清查阶段。各地按照摸清掌握流动人口底子、核实核准系统数据、落实双向服务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及时跟进服务管理和推进均等化服务等六项工作任务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清查活动,巩固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三)620日至30日为评估验收阶段。市按照省的评估方案对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并将评估验收结果上报省流管处,作为各县(市、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依据。

  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成效,市卫计局副局长丘錦乾在会上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通力合作。切实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解决专项活动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县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做好综合、协调和督导工作;卫计部门和镇、村两级必须统筹协调内部力量,抽调专门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做好本次专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取得成效。二要突出重点。各地要针对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底子不清,系统数据与实际数据出入较大,流出把关不严,流入查验证率不高,四同管理不够到位,区域协作不够完善,双向管理职责不够落实,控制政策外生育缺乏手段,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突出问题,紧紧把握此次专项活动的契机,有的放矢,下大力气,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三要依法行政。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以人口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引导、奖励帮扶优待激励、婚育新风影响等引导流动人口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防止因简单粗暴的工作作风损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杜绝发生群体恶性案件。四要建章立制。在专项活动中,各地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的服务管理规范,以及市的工作要求,逐项查漏补缺,进一步修订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日常工作行为。五要加强督查。活动期间,市将专门组织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活动结束后,将按照省评估方案要求,专门组织评估验收组对各县(市、区)和重点镇(街)、重点区域进行评估验收,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突出的地区实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