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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卫生计生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2-28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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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梅市府办函〔201790号)要求,认真做好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重大决策预公开方面能够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到、能监督。通过我局官方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信息,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功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

(一) 领导重视,职责明确,氛围良好。根据市局制定《关于印发梅州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卫计局和市直医疗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关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内容以及工作要求,拟定活动开展的方法和步骤,使活动的开展能够有序进行。

(二) 门急诊服务更加优质便捷。(1)改进服务流程,门诊大厅设置导医和分诊护士,全面开展电话、网上预约挂号服务,减少了门诊拥挤现象,在病人挂号、就诊、交费、检查、取药、住院等过程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简化程序,减少排队次数,缩短等候时间,实行门诊服务窗口和诊室弹性工作制,对病人提供各环节服务,常规检查取消预约,随到随做。(2)提高了急诊服务的高效性,建立了畅通高效的急诊绿色通道。我县对急诊科进行不断改善,形成独立的120急救调控中心,提供24小时服务,急诊科人员相对固定、医生均是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急诊科坚决落实不推诿病人,不拖延时间的原则,对危急重病人先抢救后补办手续并实行首诊负责制;

(三)专科建设稳步推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高。认真落实“抓基础、提质量、保安全、上水平”要求,不断提升专科水平,规范医疗行为,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高,医疗纠纷进一步减少。定期收集并公开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宣传、推广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经验做法。

(四)打通诊疗、结算、药事服务的快车道。市人民医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新媒体、自助终端机等先进载体,为患者提供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医疗价格信息,包括预约挂号、门诊缴费、住院费用清单查询、检验报告查询及异常结果提示、服务评价与投诉等综合性服务。

(五)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电台、电视、报刊等载体,宣传和推广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好的典范和做法。

三、定期公布我市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信息。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我局根据省的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了如下三个方面的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蚊媒监测信息。每年39月定期在我局网站公开梅州城区蚊媒监测结果,并进行风险提示;

(二)公开水水龙头监测信息。从今年开始,每季度在梅州日报登载全市生活饮用水水龙头监测结果;

(三)公开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信息。在局网站开辟专栏,对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进行信息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未产生依申请公开的费用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卫生计生局没有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2018年市卫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调动各地、各单位共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二)强化工作合力。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卫生计生工作的方方面面,发挥信息公开主体作用,加强协调各级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紧密配合,做到在重点任务上步调一致、统一行动,在各自领域里履职尽责、各展所长。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及监督手段,切实解决政务信息的不断充实、更新问题,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