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委会、减灾委,市安委会、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汛期野外活动安全指南(暂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野外活动安全意识,避免人员伤亡。
附件:梅州市汛期野外活动安全指南(暂行).docx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梅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