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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文件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助力梅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br/>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助力梅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9-13 11:13:5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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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助力梅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梅市应急〔2023〕78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科工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各有关财产保险机构:

  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助力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应急〔2023〕84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单位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助力梅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黄英俊,电话:239822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钟康,电话:2393326;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盖云生,电话:224960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邱晓昆,电话:2258280;市交通运输局:陈凯,电话:2283058;市农业农村局:温华中,电话:2261323。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7日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助力梅州市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作用和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事故预防功能,助力我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特别是从事高危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投保安责险,推动其他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参保安责险。

  充分发挥安责险的功能作用,推动保险机构对投保企业开展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帮扶活动,实现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率和整改率达100%,有效减少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总量。

  二、任务分工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与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好本地区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相关工作各保险机构要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在与投保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其行业领域特点、生产规模、风险分布、人员状况、安全管理基础和历史事故情况等,合理制定针对本次专项行动的事故预防服务方案。

  (二)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各保险机构要针对投保企业开展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帮扶活动,协助高危行业领域投保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风险辨识评估、事故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演练等事故预防服务。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服务中,要协助企业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强化对专项行动文件精神的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传培训、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与有害因素及风险防控措施、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与自救互救知识等;在风险辨识评估中,要协助企业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评估分级,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清单,绘制风险地图;在事故隐患排查中,要突出对动火、高空、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排查;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中,要引导企业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避灾意识。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据工作职责依法加强对企业和保险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实施安责险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是否按规定投保安责险,对于检查中发现应保未保的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对保险机构在经营安责险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由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或予以纠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在官网、官微或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设安责险专栏或专题,对在专项行动中开展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的好做法、典型案例认真总结、形成经验、积极宣传。

  (五)强化整改落实。本市范围内的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应按国家规定投保安责险。要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契机,认真与保险机构研究确定事故预防服务方案,积极配合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对服务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要采取措施加强隐患闭环整改,确保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拒不整改的投保单位,各保险机构要立即报告当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拒不配合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及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是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重大行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助力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加强组织推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要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指导监督保险机构协助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做好事故预防服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于每月8日前(9-12月)将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情况、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各保险机构于12月5日前将利用安责险助力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总结情况报送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