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
梅市安委〔2024〕9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安委〔2024〕2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子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4〕1 号)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粤安〔2024〕4号),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牵头制定了40个部门系统子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要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层层推动落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市有关单位要加强本系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统筹指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对涉及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要主动靠前一步、加强协同共治。市国资委要督导市属国有企业制定企业治本攻坚行动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梅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子方案
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梅州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