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省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日前,梅州市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组建五个督查组,深入基层、企业、生产一线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级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
据悉,五个督查组由梅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监督检查室、驻市公安局、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驻市交通运输局、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会同有关县(市、区)纪委监委组成。
此次督查聚焦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共走访或抽查了22个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和35家企业或场所,发现有关单位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还不够紧实、安全监管巡查存在漏洞,个别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等具体问题或不足隐患45个。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督查组通过列清单的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及企业对照问题清单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以有力有效的监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接下来,梅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立足职责职能,继续做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照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举一反三,积极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