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至15日,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钟浪锋副司长一行来梅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组深入到我市兴宁、梅县等地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聚焦重点工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岁末年初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春节元宵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在兴宁市柳啸洪烟花炮竹有限公司、梅县区一爆红烟花爆竹店和梅县区南口镇创记烟花爆竹店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详细检查了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指出企业存在涉嫌经营“假大空”产品、产品流向信息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经营主体责任,特别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期间要注重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在广东泰歌科技能源有限公司,检查组深入罐区,对油气的储存罐体、输送管道、发油台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责任未明确岗位责任、储罐液位联锁功能未测试、部分气体泄漏监测报警器信号未接入控制室、内浮顶罐中央通气管未设置阻火器等隐患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组要求,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抓好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的安全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防范事故的发生。
检查组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抓细抓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销售、流通运输等关键环节安全监管,保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委常委、副市长蒋鲲,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处长张文海,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兴宁市、梅县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