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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召开安全评价机构约谈会
来源:本网   时间:2020-12-23 17:06: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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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18日,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在梅开展业务的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约谈会,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温勇登主持会议,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郑国辉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 12家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共30多人参加。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作了发言,广东金泰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市梅正矿山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表态发言。

  温勇登提出,要充分认清我市安全评价工作形式,切实增强做好安全评价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担当。我市组织专家共检查12家评价机构出具的15份安全评价报告,覆盖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仓储等行业,发现存在问题共142项。这些问题可能导致企业误判安全生产形势,必须引起各地应急管理局和安全评价机构的高度重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对安全评价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从业原则、执业准则,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技术服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从近2年来各地查处安全事故中,都查处了相关中介机构,各安全评价机构要高度警醒,承接业务,就必须承担责任,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更要对企业安全负责,做到警钟长鸣。我市现有非煤矿山企业110多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仓储企业300多家,这些高危行业企业对安全评价依赖性强,但有的评价机构过程控制不严,现场勘查勘验不细,评价分析不深,对生产企业开展下一步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监管部门开展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造成误导及不良影响。

  温勇登要求,要对这次执法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现闭环管理。各评价机构要对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员,逐一进行整改。要建立健全本机构岗位责任清单,人人压实责任,加强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培训,提高评价水准,加强管理,刀刃向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奖惩制度,对在评价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要主动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承诺,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和执业准则,保证在我市从业期间安全评价报告的评价质量,互相监督,提高执业水平。

  温勇登强调,要加强监管从严执法。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安全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把安全评价机构出具安全评价报告质量情况,作为检查、督查和行政执法一项重要内容,对报告内容与当时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报告结论定性严重偏离客观实际的要依法查处。在查处事故时,要调阅事故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凡发现安全评价报告存在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等严重问题的,要对提交安全评价报告的机构和相关人员开展调查,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评价过程进行监督,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评价机构提出的事故预防、隐患整改意见,应当及时落实。要提醒企业选择有职业担当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对技术服务质量高的评价机构,要支持在本地区执业,对服务质量差的要通报生产经营单位。同时,鼓励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书面承诺,并严格执行有关诚信规定,对严重违法行为报省厅,执行诚信惩戒。

  会上,郑国辉通报了安全评价工作专项执法情况,并组织学习《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