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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约谈安全培训机构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2-03 14:54: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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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1日上午,在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培训规定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在四楼会议室约谈了梅江区新华职业培训学校。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郑国辉主持,局科技和信息化科(行政审批科)有关负责同志,有关安全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参加约谈。

  会上,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梅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

  会议通报了有关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培训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培训机构存在师资未按规定保持,未按规定报告师资有关情况;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培训课程汇总表中班次与培训考勤登记表内容不相符;专职管理机构责任未严格落实,管理人员变动,到期未续聘;档案管理未达到“防火、防虫、防潮、防盗”等要求;未严格落实培训大纲,个别学员实操考核得零分;科目四和档案室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教学场地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等问题。针对存在上述问题,市应急管理局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发出整改指令,责令限期整改,采取现场处置措施,暂时停止其安全培训活动。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法规意识。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依法开展安全培训,规范教学活动,提高培训质量。二要对标对表整改有关问题,并按要求妥善安置交接好相关学员培训善后工作。三要对照标准和省、市文件要求,重新梳理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局,经核查达到办学条件后方可从事安全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