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我市召开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批示精神。市应急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在“行刑衔接”案件移送、立案、监督上有成效。一是涉刑事司法案件应移送必须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做好涉行政执法案件需移送可反向移送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孤岛,互相通报查处进展,开展专业支持与协作。三是做好涉刑事司法案件闭环管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案件移送、立案、监督程序的“闭环”管理。
会议指出,要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中有作为,统筹协调安全生产“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要在“行刑衔接”案件办理数量、质量上有突破,进一步加强对各县的指导,在办案质量上继续有提升,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在构建“行刑衔接”常态化协作机制上有行动。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二是探索建立三级热线联系新途径,加强各成员单位间交流,为“行刑衔接”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三是探索“打非治违”“行刑衔接”新机制,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重拳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